数码电视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
内容目录
技术指引
传送制式
香港采取市场主导的方式决定数码地面电视的传送制式。亚洲电视和无线电视,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向政府提交数码地面电视传送制式建议书,供政府审批。两家电视台均建议采用国家制式,即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宣布之「
标准号 GB 20600-2006: 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、信道编码和调制
」。电讯管理局已完成审核有关建议书,电讯管理局局长〔电讯局长〕决定采用国家制式作为香港数码地面电视服务的传送制式。电讯管理局的网站,刊载了
电讯局长声明
,详列了电讯局长的决定。
接收的技术规格/指引
为了方便生产电子消费产品,电讯局长公布了
数码地面电视接收器的最低技术规格〈HKTA 1108〉
。电讯管理局亦修订了广播规格HKTA 1104「
大厦内同轴电缆系统设备的性能要求
」,加入接收及分送数码地面电视讯号的相关部分。此外,电讯管理局亦同时发出了「
为接收数码地面电视而提升大厦内同轴电缆系统设备的指引
」。